今年以来,为保障肉制品安全、提升肉制品质量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全盟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肉制品企业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全盟肉制品质量安全水平。督促企业严格制度执行和人员管理。
督促肉制品生产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保证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与肉制品企业签订企业履责承诺书,组织肉制品食品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全覆盖“食安员”抽考工作,实现肉制品企业食安员抽考覆盖率、考试合格率均达100%。督促企业加强食品安全自查。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自查评价和整改报告管理制度,按照《阿拉善盟食品生产企业自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自查,并要求企业以企业资质情况、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检验落实情况、贮存运输销售、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情况等为自查内容,形成食品质量安全自查评价,并整改自查存在的问题。
督促企业健全追溯体系。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并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风险控制平台”,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同时,鼓励肉制品生产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引导企业加快标准和质量提升,推动肉制品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动质量评价由追求 “合格率”向追求“满意度”跃升。监督企业严把原辅料质量安全关。对全盟食品生产单位摸清底数,并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督促企业建立稳定的原辅材料供应渠道,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督促企业严格要求环境卫生和设施设备管理。督促企业保持加工、贮存和厂区等清洁卫生。加工区的地面、墙壁、天花板应当平整、无破损、无污垢,加工贮存设备、工具等物品及时清洗。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切实做好防蝇、防虫和防鼠工作。定期维护加工、贮存设施设备,使用食品级润滑油,定期校验保温、冷藏和冷冻设施设备。贮存、转运原料和产品的容器应当清洁无害,鼓励使用食品级不锈钢材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
督促企业落实生产过程控制管理。督促肉制品生产企业加强生产加工过程管理和关键环节控制,设立食品安全关键环节控制措施,并配备相关制度以落实控制措施,严格依据《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强生产环境控制和手部清洗消毒、食品接触面清洗消毒。
督促生产加工人员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认真做好关键环节信息记录。加强产品包装控制,真实合规标注标识。截至目前,对全盟8家肉制品生产企业及43家肉制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全覆盖”检查,共抽检3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批次。(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