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内蒙古花神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2023年3月30日,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内蒙古花神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纯蜂蜜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00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2年8月24日,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结果对内蒙古花神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纯蜂蜜的违法行为进行核查。经查,内蒙古花神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纯蜂蜜菌落总数不合格,属于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