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内蒙古牧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2023年6月29日,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内蒙古牧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蒙古老奶茶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48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3年4月13日,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领取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NO:231902121、NO:(2023)JDSP1279)对内蒙古牧华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存在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蒙古老奶茶的违法行为。经查,内蒙古牧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蒙古老奶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构成了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