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鹤壁市河南瑞兴堡建材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2023年4月19日,鹤壁市山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依法对河南瑞兴堡建材有限公司食堂开展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经营的食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经查,该公司职工食堂于 2023年 2月起在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并产生收益,违法所得800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2023年6月7日,鹤壁市山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000元,罚款6.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