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广大青少年身体健康,青少年学生在校饮食安全是家长关心的头等大事。为提高学生家长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参与度,及时解决学校食品安全等问题隐患,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切实提高学生家长参与度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民主监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在全省各市(州)和县(市、区)组织学生家长参与学校食品安全民主监督。
《通知》强调,学生家长在参与监督前需向学校提交申请,学校要严格核实申请参与监督学生家长身份信息、健康情况等,做好申请核验。学校应与申请通过参与监督学生家长签订监督行为承诺书,规范学生家长监督行为,明确参与监督学生家长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参与监督学生家长要遵守有关监督纪律和要求,通过合理渠道反映诉求,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严禁借监督之机,随意拍摄传播视频,弄虚作假,制造事端。在涉及专业性较强的监督环节,学校应在开展监督前对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要求。
《通知》指出,学校应按照监督工作方案要求有序组织学生家长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监督内容包括:食堂招标及采购。对于学校自主招标及采购项目,学校应邀请学生家长召开家校沟通会,在食材供货商等方面听取学生家长意见。食材验收入库。学校应有计划按流程组织学生家长到校监督食材验收入库,查看食材检验报告、食材感官品质等。食材加工制作。学校应向到校监督家长在厨房外提供可视化“明厨亮灶”,监督食堂加工卫生环境、食材加工操作等。学校可组织学生家长按食堂有关操作规范进入加工区域开展监督,进入加工区域的学生家长应提供健康证明。食堂菜品价格及菜谱制定。在调整食堂菜品价格时,学校应提前告知家长,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后进行调价。学校可邀请具备食品营养健康专业知识或有相关从业经验的家长参与食堂菜谱制定,并广泛听取家长对菜谱的意见建议。食堂分餐用餐。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组织学生家长参与陪餐,监督食堂菜品营养风味、菜品质量、分量和食堂分餐用餐情况等。信息公示。学校应在食堂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菜谱、食材价格、食堂资金使用情况等各类信息。
《通知》明确,学生家长在监督结束后应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学校要及时研究解决学生家长反映的内容,并将意见建议采纳或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回复学生家长。(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