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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印发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4-01-04  浏览次数: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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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防控校园食堂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近日,河北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五部门联合制发《河北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聚焦学校食堂承包经营行为、有害生物防治、环境卫生、加工操作等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对校园食品安全不法行为“重拳出击”。


督促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方案》要求,督促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严格对照《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各类标准规范提供餐饮服务,建立健全人员管理、进货查验、加工操作、食品留样、信息公开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定制度文件的合法性和实操性,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提升食品安全风险发现及解决能力。


为了强化有害生物防治,河北省要求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加强有害生物防治培训和警示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对食堂加工制作场所建筑结构是否完好、环境是否整洁,加强日常排查,防止鼠(虫)害侵入和滋生。每年聘请专业机构进行 2~4 次鼠(虫)害消杀,配齐配全三防等设备设施,确保能够有效防治鼠(虫)害。


强化党政同责。记者了解到,河北省明确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督促配备学校食堂包保干部,指导包保干部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照单履职、开展督导,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靠前指挥、现场办公。


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为了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方案》要求,每年必须对学校食堂进行全覆盖检查,指导和督促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学校督导评价体系;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擅离职守或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人员、相关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此外,河北省将大力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实现全省学校食堂 “互联网+明厨亮灶”监控视频清晰度达标率、重点点位全流程覆盖率、视频信息联网率、学生就餐公共区域显示屏幕设置率4个100%。


压紧压实监管部门责任。为了严格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河北省督促学校食堂以本单位为主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承包食堂或委托经营者取得餐饮服务管理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建立供货商管理评价制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员。加强对学校食堂的分类统计、动态管理。强化承包经营学校食堂许可管理,建立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河北省将突出校园食品安全重点风险区域,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堂、校内商店、校外供餐单位、学生奶配送点等点位的抽检覆盖率。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速从严从重处罚,对主要负责人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规范承包经营行为。《方案》要求,严格招投标程序,督促学校依法签订承包、委托经营合同(协议),及时公示中标企业名单。加强对承包、委托经营企业的监督,定期考核评价,明确退出机制。严格约束转包、分包行为,坚决整治学校 “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等突出问题。河北省将重点排查承包、委托经营企业以及承包、委托经营的食堂是否取得相应经营资质,是否依法签订承包、委托经营合同,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食品安全责任,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经营。(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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