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巴中市恩阳区食品安全办、区教育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巴中市恩阳区学校食堂(含幼儿园)禁用食材、食品清单(试行)》,守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幸福与安全”,切实提升全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清单》将预制菜,冷冻猪、羊、牛、鸭肉及制品,速冻食品,自制泡菜、腊肉、腌肉、腌禽蛋、腌熏笋,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防腐剂、乳化剂、稳定剂等餐饮环节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易残留有毒有害物质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动物内脏器官(猪肝、肥肠除外),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河鲀鱼、织纹螺、野菜、槐花、杏仁、青西红柿等高风险食材列为禁用食材;将剩余饭菜,豆浆、生食类、冷食类(水果除外)、烧烤类、油炸类食品、自制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它冷加工糕点,外购散装熟食制品、腌制品,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列为禁用食品。同时,明确学校不得使用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校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如沙拉、寿司等)、生食类食品(如刺身)、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它冷加工糕点。
《清单》既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与标准,又紧密结合恩阳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际情况与特色。(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