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五:焦作市章州朱氏饼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芝麻味甜薄脆食品案 2023年 7月 5日,焦作市市场监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收到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显示标识焦作市章州朱氏饼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味甜薄脆“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该批次食品于 2023年 3月 22日生产 50箱,销售价格为62元/箱,货值金额310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2023年8月 25日,焦作市市场监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100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