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广东省台山市市场监管局严把食品添加剂“生产关”“使用关”“抽检关”,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规范生产加工行为,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首先是把好食品添加剂“生产关”。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进行生产;。强化食品添加剂标识监管,重点检查标签和说明书内容是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进行标注,所标注产品名称是否为食品添加剂国家标准规定的名称,是否含有虚假、夸大内容,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进入市场销售和餐饮环节使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是否标明“零售”字样。
二再是把好食品添加剂“使用关”。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要求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督促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得使用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同时细化生产加工控制,配备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由专人负责投料,准确称量食品添加剂,并做好称量和投料记录,保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产品标准或者产品配方。今年以来,共检查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215家次,发现3家食品生产企业存在食品添加剂专仓照明和通风不足、已开封的食品添加剂未密封防护、部分食品添加剂未按要求存放在食品添加剂专仓等问题,已责令企业全部落实整改。
三最后是把好食品添加剂“抽检关”。强化生产环节食品添加剂项目的检测,目前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开展食品抽检339批次,发现不合格3批次,均已经立案处理;严格按照“321”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制度,对抽检不合格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开展责任约谈;结合监督抽检和监督检查情况,分析研判相关食品生产者出现多批次不合格样品的原因、存在的食品安全和风险隐患,督促指导食品生产者及时整改到位,切实消除风险隐患。(来源中国食品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