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四川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办法(试行)》,并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该举措着力破解四川省食品安全监管所面临的监管体量大、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监管任务繁重等困局 ,对全省约 9000家食品生产企业、2.8万余家食品生产小作坊,根据食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信息,建设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管子系统,实施科学性、差异化监管,形成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有效提升监管精准性。
一是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照“一企一档”原则,在建立完善8353份在产食品生产企业“三张清单”(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基础上,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一步归集食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责任约谈、行政处罚、消费投诉信息重点经营者公示等101个指标信息,着力夯实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基础,不断提升食品生产安全信用管理水平。
二是科学划分风险分级。采用百分制评分方法,结合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静态风险因素 40分、动态风险因素 40分与通用信用风险因素 20分,确定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等级并动态调整,规定在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值基础上风险因素降低和升高的情形。按照评分由低到高,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等级划分为A、B、C、D四个风险等级,风险分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为科学监管、精准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精准实施分级监管。明确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级结果的运用,根据等级采取监管措施,对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尽量“免打扰”;对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少打扰”,减少对其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适当增加检查频次,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并“常关注”,实现监管对诚信守法的企业一路绿灯、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的企业无处不在,让其寸步难行。(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