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餐饮经营者王女士在陕西省西安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顺利拿到变更后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这是西安高新区在全市首创经营主体发生变化但食品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许可按照变更申请办理的第一件。
按原有的审批模式,经营主体发生变化后,社会信用代码会发生变化,原经营主体需注销食品经营许可后,新的经营主体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在此过程中,往往会存在注销新办未同步的情况,新的经营主体需停业办证,商事活动成本大大提高。
针对这一情况,西安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按照新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探索,打造“食品经营许可变更主体”新模式。即:新旧经营者可自愿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对经营条件(包含场地分区布局、硬件设施设备、人员管理等多方面)未发生变化做出承诺,同时旧的经营主体还需承诺承担变更期间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接到经营单位变更申请后,分局采取审管联动,第一时间将变更申请材料反馈至日常监管人员,日常监管人员重点核对场地分区布局、硬件设施设备、人员管理、经营项目等经营条件是否发生变化,并及时反馈至受理单位。依据反馈结果,针对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办理变更。
高新区分局将持续加大经营主体反馈问题的研究和探索,在便利化创新改革上持续发力,降低经营主体和群众的办事成本,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全力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