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学校(含托幼机构)、养老院、医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有效遏制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近日,钦州市召开全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推进会。钦州市食安办常务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剑春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是食品安全工作中最为敏感、最为关键的领域,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舆情发酵快、社会关注高。各级各相关单位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各尽其责,做到组织到位、部署到位、落实到位。二要切实落实各自职责,主动作为、协同联动、信息共享,形成治理合力;压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发现问题督促其立行立改,并及时通报市市场监管局,形成工作闭环。三要坚持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及时排查风险隐患,高效推动问题治理,有序推进专项行动落实落细、取得实效,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据悉,钦州市采取“三举措”深入推进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联合行动,摸清底数。结合钦州市工作实际,该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机关服务中心以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印发《钦州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各尽其责摸清底数。对学校(含幼儿园、看护点等托幼机构)、校外供餐单位、校外托管机构、医院、0~3岁托育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机关等 8类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登记造册、建立治理台账。
二是联合督查,发现问题。结合自治区 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即时性对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相关设区、市评议考核细则,要求县、区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对账销号,做到动态清零。在县、区全覆盖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钦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职能部门对全市4个县、区实行分片包保督导,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包保 100%全覆盖。
三是联合会商,排除风险。钦州市食安办牵头召开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会商会,对督查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进行汇总研究解决,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会商调度。今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结束后,钦州市食安办及时将对学校督查检查发现的 151条问题转报市教育局会商,进一步强化对县、区的指导。(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