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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食海产品安全风险提示

发表时间:2024-06-17  浏览次数: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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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渐热,生腌虾蟹、鱼贝刺身等生食海产品消费量逐渐增多,但生食海产品属于高风险食品,食用不当容易引起胃肠不适等症状。为保障市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大餐饮服务单位和消费者发出预防生食海产品引起食物中毒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如何制售生食海产品

 

1. 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生食海产品必须取得“生食类食品制售”的许可,并具备专门加工制作场所和用具。未取得许可而从事生食类食品制售的行为属于超范围经营。

 

2. 餐饮服务单位要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新鲜食材,尽量到可信度高、信誉好的供应商采购,确保食材的安全性。

 

3. 厨师应在符合食品加工制作要求的操作环境下制作生食海产品,避免食物被细菌、病毒感染及寄生虫感染。

 

如何安全地食用生食海产品

 

1. 消费者应选择取得“生食类食品制售”的许可,并具备专门加工制作场所和用具的餐饮服务单位。

 

2. 食用前要注意海鲜的新鲜程度,食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味、变质的情况要马上停止食用,每次食用生食海产品建议少量、适度。

 

3. 淡水产品比海水产品的寄生虫、病菌感染风险更大。如果想要生食,尽量选择深海鱼、贝类。

 

哪些人群不宜食用生食海产品

 

1. 过敏体质者:海鲜中的蛋白质属于异体蛋白,容易导致过敏。

 

2. 痛风和高尿酸血症患者:海鲜会导致关节内尿酸增高,加重症状。

 

3. 孕妇和哺乳期女士:部分海鲜存在重金属、毒素富集的可能,对婴儿可能产生不良的危害。

 

4. 肠胃功能较差者:特别是吃冷食物经常拉肚子的,消化道适应能力较差的要少吃,以避免腹泻、肚疼等情况。

 

5. 甲亢患者:海鲜富含碘,会加重病情。(来源中山市场监管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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