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对象:
1、食品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教育机构、科研院所、第三方服务机构等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
2、在普通食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
3、餐饮服务经营者(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
4、单位食堂(含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等食品生产经营者中,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
5、在食品冷链物流中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
考试时间:
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师/食品安全总监:3月、6月、9月、12月最后一周的周六为“人员能力验证日”,具体验证考核时间以通知为准。
鉴定方式:
食品安全总监考试采取线上机考形式,人员能力验证结果从好到差,一般可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不合格者补考可重新报名下季度“人员能力验证”考核,重新缴纳考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