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营山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过度包装的茶叶案
经查,2023年6月29日,当事人从成都农康园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的“农康园飘雪”茶叶(净含量:200g,规格:2罐X100g),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外包装体积为8403.75立方厘米;“铁观音”茶叶(净含量:400g),外包装体积为9666.5立方厘米;“农康园雪芽”茶叶(净含量:200g、规格:2罐X100g),外包装体积为8375.05立方厘米。
依据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净含量:200g,最小包装净含量100g,允许的最大外包装体积为3714立方厘米;净含量:500g,最小包装净含量>50g,允许的最大外包装体积为9286立方厘米;判定上述茶叶为包装空隙率不符合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营山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下架并停止销售涉嫌过度包装的茶叶,不得再次采购过度包装的商品进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