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七:商丘市永城市东城区诗安母婴用品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奶粉案 2023年 7月 4日,商丘市永城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诗安母婴用品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分别于2023年6月1日和6 月17日将两罐已于2023年4月9日过期的“飞鹤”牌“星飞帆 A2有机(紫盖)1段奶粉”(127 克/罐)销售给消费者,销售价格为 20元/罐,违法所得 40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2023年 7月 13日,商丘市永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有违法所得 40元、罚款 8万元的行政处罚。